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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/民法/第04讲 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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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开场

  • 这一讲讲合同的效力。
  • 判断合同有效无效,就一张表:有效三要件,无效三类,
  • 可撤销五种情形。
  • 第一百四十三条先立标准。

2. 有效三要件

  • 第一百四十三条:行为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;
  • 意思表示真实;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
  • 不违背公序良俗。
  • 三要件同时满足,合同才站得住。

3. 无效三类

  • 再看无效。
  • 第一百四十六条,
  • 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  • 第一百五十三条,违反强制性规定无效,
  • 违背公序良俗无效。
  • 第一百五十四条,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,无效。
  • 注意五百零六条: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,
  • 绝对无效,签了也白签。

4. 可撤销五情形

  • 可撤销记五样:重大误解、欺诈、
  • 第三人欺诈对方知情、胁迫、显失公平。
  • 第一百五十二条给期限:一般撤销权一年,
  • 重大误解九十日,受胁迫自胁迫终止起一年,最长五年。
  • 划重点:有效看一百四十三,无效看一百四十六、
  • 一百五十三、一百五十四,可撤销五情形一年九十日。
  • 下一讲,合同履行。

学习提示

理解要约与承诺的含义及二者的联系,是掌握合同订立的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