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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/民法/第01讲 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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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封面

  • 同学们,这一讲只干一件事:
  • 把民法是什么这三个问题讲透。
  • 什么是民法?
  • 它管谁?
  • 管什么?
  • 就三句话,年年考,年年在。

2. 民法是什么(第2条)

  • 先摆规则。
  • 民法典第二条,白纸黑字: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、
  •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。
  • 抓三个词:平等主体、人身关系、财产关系。
  • 不平等的不归它管,比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,
  • 那是行政法的事。

3. 平等原则(第4条)

  • 再看第四条:
  •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。
  • 注意,是法律地位平等,不是实力平等。
  • 首富买菜,和普通人买菜,合同法上一模一样。

4. 自愿与诚信 + 划重点

  • 第五条,自愿原则:自己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己设立、
  • 变更、终止。
  • 第七条,诚信原则:秉持诚实,恪守承诺。
  • 这两条一个是出发点,一个是底线,考试最爱混着考。
  • 划重点:第二条定范围,第四条定地位,第五条定自由,
  • 第七条定底线。
  • 四句话带走,下一讲我们讲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。

学习提示

理解要约与承诺的含义及二者的联系,是掌握合同订立的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