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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/民法/第06讲 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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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开场

  • 最后一讲,合同的变更与终止。
  • 合同不是签完就完,它是活的:可以转,可以变,
  • 最后要终止。
  • 三段式带走。

2. 债权转让

  • 先看债权转让。
  • 第五百四十六条:债权人转让债权,未通知债务人的,
  • 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。
  • 记住,通知到达才生效,通知不得撤销。
  • 第五百四十七条:从权利随主债权转移,抵押权跟着走。

3. 债务转移

  • 债务转移严格得多。
  • 第五百五十一条:
  • 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
  • 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
  •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,第五百五十五条,
  • 也要经对方同意。

4. 合同解除

  • 终止的核心是解除。
  • 第五百六十二条,协商一致可以解除。
  • 第五百六十三条法定解除:
  • 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;预期违约;
  • 迟延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;根本违约。
  • 解除权一年不行使就消灭,第五百六十四条。
  • 划重点:债权转让看通知,债务转移看同意,
  • 法定解除五情形一年除斥期。
  • 合同六讲到此收官,做题去。

学习提示

理解要约与承诺的含义及二者的联系,是掌握合同订立的基础。